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3月31日,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1號)。
據通告,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2022年佛山市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承擔。有關情況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依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2年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共對9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5款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產品生產者主要涉及佛山市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以及省內廣州、深圳、珠海等地,省外產品主要涉及浙江、福建、四川等省。
本次抽查重點對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的尺寸偏差、跌落試驗、提吊試驗、漏水性、封合強度、落鏢沖擊、總遷移量a、高錳酸鉀消耗量a、重金屬(以Pb計)a、脫色試驗a、b等主要項目進行了抽查檢驗。
經檢驗,本次在線下銷售環節共發現2款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不合格,生產環節發現3款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3.33%。塑料袋及編織品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厚度、厚度平均偏差、厚度極限偏差、寬度偏差、長度偏差、有效長度偏差(L)。
二、生產經營監管警示
對本次抽查發現佛山市轄區內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信息將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消費安全指引
針對本次抽查發現的問題,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為節約石油資源和保護環境,消費者應盡量選購有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等相關標識的日用塑料制品,材質是可生物降解淀粉基等植物原料的塑料袋,有可回收再利用的標記和圖案,如三角形循環標志。
(二)有人性化警示標志,包括“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等字樣;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消費者多次使用塑料購物袋,并在循環使用過程中注意對塑料袋的清潔和消毒。
(三)有安全性說明。如“為避免和防止兒童窒息等危險,請遠離嬰幼兒”等,要注意及時收好塑料袋,放置于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千萬不能隨意亂放。
(四)妥善保管發票憑證。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后應索要發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維權憑證。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關注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2022年佛山市塑料袋及編織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